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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与留守之间》导言

2012-08-05 04:04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一、为什么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教育对现代人意味着什么?

我们暂且不论发展人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等关涉其本质的理由,而仅从比较现实的层面来看。

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无法读写,个人世界基本限于耳闻目见。在一个以信息高速流通为特征的时代,即使在他生活的传统社区,这对他而言都是一种越来越明显的隔离——读不懂村头的公告,看不明白一剂药的用法与用量,更写不出对远方亲人的牵挂;如果正好再做点小生意,凑巧大家又都习惯赊账,那么他只能依靠自己的记性、仰仗别人的良心;去信用社贷款,陪亲人去医院做手术,凡是需要写下自己名字,又没有熟人的地方,对他来说都是不小的考验……

乡土之外的广阔世界,则近乎陷阱。他当然可以四处打问、观察和寻找,可越是远离故土,越是一口乡音难觅“知音”,老把式的经验越是不再灵光,世界越是邪了门的繁杂和难以琢磨。一份不用扛麻袋、下工地,只靠写写算算就能有收入的工作,亦遥不可及。

所有这些,对于一个受过基础教育的人而言,都是坦途。此外,如果他愿意,还可以继续在智识的阶梯上攀爬,他受的教育越好,他的攀爬也就越顺畅。而未受教育者或者粗制滥造教育的受害者,对此几乎只能望洋兴叹。

在个人生存的维系、生活理想的实现之外,教育对于社会的意义也毋庸置疑。无论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还是车站的自动售票机,都是节约人力并方便人们生活的设备,但这些对于未受过教育的人来说,如果人工服务窗口因此取消或少得可怜,则是大麻烦——售票尚可以求助他人,银行卡密码又怎么告诉别人?此外,好像这里每天都有村民被基层组织和政府利用信息不对称蒙骗,被雇主拖欠工资的事情发生,公共政策的不仁和公共治理的失序固然是这一切的根本原因,但如果他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因此更知道如何寻求相应的公力救济或更有力的自力救济,那些行状还会像今天这么流行和狂妄吗?

更何况,在这些快低到尘埃里的琐碎和具体理由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基于人的价值和尊严方面的因素。并且,如果我们让叙事的方式更宏大些,那么,梁启超先生110年前所说的“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不是正好可以用在这里吗?一个在教育方面都尽不了本分,导致未来的国民要么未受教育、要么遭受着不合格教育的毒害的政府,其治下的国家,又怎么富强?

职是之故,受教育权在很多国家都被法律明确规定为国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一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也成了这些国家的政府的义务。并且,由于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它也被看做一种应对当地所有适龄儿童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不受国籍、社会出身等因素的限制。关于前一点,在《宪法》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部立法中规定了受教育权及义务教育的我国即适其例;后一点不但有《世界人权宣言》、《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及《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等多个国际条约的规定,而且在一些国家得到实践,以美国为例,虽然受教育权并非宪法权利,但依然受到宪法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保护——联邦最高法院曾于1982年的“移民子女学费案”中,判决德克萨斯州对美国公民和合法外籍居民提供免费公共教育,却对未注册非法移民子女征收学费的做法违反“平等保护”条款。

至于政府应否承担提供教育服务的职责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因学术流派的不同而看法各异。但从现实的角度,至少可以说:既然法律承诺了义务教育,那么政府就有义务办好公办学校,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合格的义务教育。与此同时,不应限制和歧视民办教育,以为有能力者提供更多样的选择——但政府提供的教育得有起码的品质,不然一个“存心”把教育搞得那么坏,一个比政府更为人民服务,岂不摆明了合伙打劫?最后,如果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不合格或者索性无心提供义务教育,那么应该让它做的只有:退钱,让路。

 

 

二、为什么是农民工?

 

 

非农非工农民工,非驴非马洋人街。

——重庆洋人街非主题公园标语

 

 

有一群人,他们从这个国家开始正常化的时候起,不断离开故土,怀揣活命或者寻找另一种生活的理想,从全国各地的乡村旮旯里纷纷进入城市,然后在那里的工地和工厂,用超负荷的劳动和非常低的回报,为一座座崛起的新城添砖加瓦,为一条条连通你我的道路夯土筑基,更打拼出了一个国家的经济腾飞。

在三十年的时间里,他们把自己的力量融入了城市的亮丽和国家的神气,但每当年关将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又千里奔波,返回家乡,春节后,又挤在通往城市的车上。每一次回乡和返城,除了路费的花销,还有一票难求,苦苦等在车站时的不知所措,列车里水泄不通的煎熬以及风雪阻路车不前的焦灼。可他们依然像候鸟一样年复一年的在城市和家之间来回。

他们是农民,却离开土地,踏入城市,过着另一种生活。他们是工人,却永远是城市的外乡人和暂住客,不但工资比不得城市里的职工,而且没有各种保障和公共服务——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会在寒来暑往中染病,也会在岁月流逝中老去,可是医疗、养老保险之类,全和他们无关;他们也有正在成长、需要家庭温暖的儿女,可城市不欢迎他们,很多公办学校也把他们挡在大门之外。即使他们在城市劳作有年,携妻带子,生活有年,依然难洗掉他们的“农业户口”和农民身份——除非有人看中他们的土地,需要他们“上楼”——难为自己与城市孩子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子女,赢得同样的入学机会。

这群家乡要“输出”他们来挣GDP,城市也在等着他们来创造GDP的人,被共同贴上了一个标签,叫做“农民工”。城市需要他们的劳动,却阻止他们在那里憩息和落地生根,他们除了眷恋故园,还有多少选择呢?他们的乡情也许太浓,可城市又何尝不是负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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