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2003年国家教育体制》允许在家上学的孩子参加国家考试以获取相应文凭。国家教育部自2007年开始致力于为在家教育提供教师培训和媒体学习。
★台湾: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者增多
在家上学于1982年在台湾获得法律认可,1997年被规定为一种特殊教育形式。资料显示中低经济收入家庭申请在家自学有增加趋势,超过一半家长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5%是专业教师。
★香港:父母要被处以监禁并罚金
香港6岁到15岁的学生需在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父母若不送孩子去学校可处以3个月监禁和一万港币的罚金。
(摘自《在家上学》李新玲 著)
《中国教育报》2013年12月3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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