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实现投资与管理分离?
出资人的多元化给民办园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滋生了很多问题。出资人看重的是经营,园长追求的是教育管理,这是一对矛盾。
对于民办园的发展,国家一直给予积极的鼓励政策。1992年公布的《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提出:学前教育以社会各界共同办学为主。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活动。
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持续、鲜明、有力地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大环境下,民办幼儿教育从法律上获得了快速发展的保障。
据了解,民办幼儿园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出现,当时的出资人以个人、私营公司为主,创办者大多从事过教育工作,办园动机主要是出于自身兴趣。随着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最近几年间,民办幼儿园大量出现。较为稳定的回报、旺盛的市场需求,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出资人的多元化给民办园市场带来活力的同时,也滋生了很多问题。“想捞钱、想出名的有,真心想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也有。”一位业内人士说。
幼儿园的出资人主要有两类人。第一类是各地所谓的“大老板”,他们的办园目的较为复杂,但把幼儿园当生意来做的倾向明显,创办的通常是“高价园”。第二类人是以此作为谋生手段,创办的大多是中低档幼儿园。
第一类出资人通常并不直接管理幼儿园事务,而是聘任一位“业务园长”。因此,有的民办园的园长其实并不是幼儿园的实际持有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题研究中心主任朱家雄表示,“民办园营利是天生的,出资人看重的是经营,园长追求的是教育管理,这是一对矛盾。”双方有时难免在办园理念上出现冲突。
天津市一家市级示范幼儿园的园长曾被聘请到一家民办园工作,结果不到3个月就主动辞职。因为她发现出资人以较低价格采购的玩教具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对孩子的健康存在潜在威胁。“安全对幼儿园来说绝对是第一位的,绝不能为了商业利益损害孩子的健康,作为幼儿园从业者,这是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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