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湖北2014年高招工作规定(全文)

2014-04-30 09:19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从2013年开始,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参加高考,除符合以上3个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二是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或技能高考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备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必须获得相关专业(计算机类、电子类、机械类、建筑类、会计类、旅游类、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D等及以上成绩。参加高职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艺术类专业。

  4.少年班考生报考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广告资讯:QQ:7218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