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探索构建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新机制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2年04月24日 09时3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人才培养”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首都审判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首都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首都法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北京市法院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分类管理”与“梯次建设”紧密结合;“十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科学管理;“七项制度”强化人才队伍动态培养。以审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符合各类人员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和成长需要的人才分类管理机制,着力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管理型人才、各审判领域专业化人才、司法辅助类人才、司法政务类人才、科学技术类人才、文化艺术类人才、专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人争做贡献,“行行出状元”的制度和机制。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人才梯次建设,努力培养“层次高、肯钻研、能创新”的领军式人才,“懂法律、懂外语、懂社会”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和“业务强、重实干、素质优”的实用型骨干人才,推进法院人才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促进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加强人才队伍科学管理方面,北京高院将坚持分类培养,针对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和个性化需求,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坚持统一管理,积极构建各级法院党组统一领导下的“全面覆盖、多头入手、归口管理”人才培养格局;坚持统筹规划,形成配置合理、新老衔接、专业齐全、分布适宜的法院人才队伍格局;坚持整体开发,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全面推进不同领域人才资源开发;坚持跟踪考察,将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相对比较成熟的优秀人才及时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长期定向跟踪培养;坚持分步实施,细致制定长期、中期、短期人才培养计划,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坚持拓展平台,以鼓励个性化的措施激发工作思路,以宽容个性化的氛围促进人才作用发挥;坚持动态管理,实施分级管理、最高级别控制和结构比例调控,打造人才培养管理新模式;坚持育用结合,促使人才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倡导干中学;坚持布局合理,发挥不同地域、不同审级法院以及不同岗位人才工作优势,建立相对独立完善又协调配合的法院人才队伍管理体系。
此外,《意见》指出,将加强人才动态调控管理,建立健全首都法院各类人才资源信息库,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宏观调控管理机制。建立人才动态发现机制,构建各类专长人才的网上申报、评定平台,定期组织专项及综合业务能力评比,加大对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力度;完善人才动态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多元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大交流和轮岗的力度,加大学术研究资助力度,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健全人才动态激励保障机制等。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kaowenkaoli.com"、"考文考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考文考理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