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善意取得制度。应明确善意取得的要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动产、非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表示的债权、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未分离的不动产的出产物、依法被查封的财产均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遗失物和盗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货币、票据、通过竞买方式和交易所方式取得的除外。
(2)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
(3)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为善意。应掌握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效力:原所有人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
例23: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丙因善意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ABC
22、先占。应掌握先占在我国作为所有权取得方式的两种情况,即依法对所有人抛弃的废弃物品的先占,依习惯先占取得所有权。
例24: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依照法律,王某( )。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
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
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于适当补偿
答案:C
23、拾得遗失物。应掌握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侵权之诉处理。拾得人对拾得物支出的费用,可要求失主返还。
例25:王某在吃饭时丢失瑞士名表罗西尼一块,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该手表,将手表送给女友林某作生日礼物。手表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下车后即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表的所有权属于( )。
A、王某B、孙某C、林某D、郑某
答案:C
24、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应掌握埋藏物、隐藏物的特点,应明确埋藏物、隐藏物有所有人或存在所有人的继承人的,应返还原物,但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属于国家所有。
例26: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己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
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
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D、甲能证明其对此宗国库券的所有权,故乙应将国库券返还给甲
答案:D
25、添附。应明确添附的三种形式:混合、附合和加工。应掌握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规则: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新的财产归不动产所有人所有,动产所有人可以取得与其动产相当的补偿;动产与动产附合的,如果能够区分主物、从物或各个动产在价值上不等的,价值大的一方可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价值小的一方取得相应的补偿,不能区分主物、从物,动产在价值上相等的,则由各所有人共有。应明确添附为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应理解添附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例27:下列行为中,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甲在自家的平房三间上加盖三间楼房
B、乙将甲的茅台酒与自己的墨水混合在一起
C、丙误将乙的宝石当作自己的宝石镶在自己的戒指上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答案:C
26、按份共有。应掌握按份共有人的权利:要求分出自己份额的权利,转让自己份额的权利,对其他共有人出售之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对抛弃物享有的权利。应掌握按份共有人的义务,如果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中,该债务为可分之债,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该债务为不可分之债,则按份共有人负连带责任。
例28:下列不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即可为之的行为有()。
A、财产的保存行为 B、财产的改良行为 C、财产的转让行为 D、履行财产所负担义务的行为
答案:ABD
27、按份共有人的责任性质问题。按份共有人的责任性质,我国法律尚未规定,但依民法原理,对不可分债务,按份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对可分债务,按份共有人负按份责任。例29: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
C、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28、共同共有。应明确共同共有的特征,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共有财产的类型,即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例30:王某写信给其侄女王芳,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芳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后王芳与李岩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元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A、应属于王芳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属于王芳与李岩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
答案:A
29、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应掌握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其特征为: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以占有为前提;是他物权、期限物权、限制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独立物权。
例31: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
A、相邻权 B、住宅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答案:C
30、用益物权的种类。我国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
例3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 C、土地使用权D、典权
答案:B
31、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和出让。划拨是无偿的,划拨用地主要用于公益性的用地项目,不得以划拨土地从事营利性行为。出让是有偿的,出让有两种方式,一是买卖方式,又称债权方式,二是投资方式,又称股权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继续取得是通过转让、抵押权实现和强制执行,最长使用期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是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且其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一并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能超过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不得改变原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如若改变,应经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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