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一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问:当前怎样以实施新《目录》和新《规定》为契机,做好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并深化教学改革?
答: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新《目录》和新《规定》颁布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本科专业调整工作。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规定》,做好学校新旧专业的对应调整,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新审视本校的专业设置及规划,做出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发展需要、更加符合自身办学特色,发挥优势,办出水平。
二是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国家制定各专业类质量标准;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有关的专业建设标准;各高校要根据上述标准和学校办学定位,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建立新型的专业管理方式。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转变观念、改变管理方式,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和强服务的间接管理。加快建立政府网络服务平台,实行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的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有关专家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高校本科专业建设的指导;引导各高校按照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需要,有特色、高质量地设置本科专业,提高办学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监督体系。一是高校要强化专业质量自我评估意识,建立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自我评价机制,健全校内专业建设质量保障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本科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国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在工程、医学等领域,加快实施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推动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制度。三是建立政府、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质量的监督、评价机制,根据学校专业的社会声誉、毕业生就业状况、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形成高校专业建设监督监测体系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本报记者 唐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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