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新目录体系促进专业结构优化
问:修订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具体修订工作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这些要求是《目录》和《规定》修订工作的基本依据。
具体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五条原则。
一是主动适应,优化结构。通过建构新的目录体系促进专业结构优化,促进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优化,推动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是遵循规律,科学规范。要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专业口径要宽窄适宜,专业名称和内涵要科学规范,并充分考虑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
三是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探索建立高校享有更多自主权且有效自律、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机制,形成专业设置能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不断优化的运行机制。
四是重在建设,强化监督。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专业质量标准,加强新设专业的监测评估等方式,引导高校注重专业内涵建设,促进新设专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是中国特色,借鉴国际。修订工作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的专业设置理念和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兼顾基础性与职业性,兼顾指导性与灵活性的专业设置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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