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弱势群体的政策越来越多
国家启动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规划投资54.5亿元;从今年开始,国家每年在全国招生计划中安排1万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总有部分群体受到各种先天和后天条件的制约,社会资源比较匮乏,收入、地位和社会尊严处于弱势,其改变自身状况的能力较弱。对于他们来说,接受教育就意味着走出贫穷,摆脱困境,获得发展。因此,能否让困难群体子女上好学,是衡量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一个国家公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中央政府作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从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到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密集出台一系列新的资助政策:
两年之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连续两次上调,小学生从最初的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生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1568万名学生受益;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011年秋季学期,70.28万名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通过开学前后的专项检查,无一名高校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初中毕业后,我想这辈子的读书生涯肯定就此结束”,四川省甘孜州藏族小伙扎西拥登,曾为家里无力供他上学而抱憾。如今,他是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2010级机械加工专业的一名学生,“得知中职学校不仅能免学费,每月还有300元的生活补助,上学的往返路费还由政府报销,我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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