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如果仅仅停留在论文抄袭的阶段或许不会被发现,但是雷某的博士论文列入了中山大学的出版资助计划,被当做优秀论文出版成书了,我的同事才在查阅书籍时得以发现。”周庆智告诉记者。
得知著作被抄袭的周庆智在7月5日联系上雷某。“电话中雷某向我道歉,表示我的文字太精美了,用我的文字是一种向我致敬的方式,并表示愿意私了。”周庆智说,此后一段时间里,雷某不断在电话中传达想与周庆智私了的意愿。“第一次雷某说给我5000元了事,第二次又说给我4万元。这不是钱的问题,出于对学术的尊重和维护著作权的考虑,我没有接受他私了的请求。”周庆智告诉记者。
在雷某向周庆智不断表达私了意愿的时候,中山大学相关部门也通过周庆智同事的转述得知了此事。7月6日和8月3日,相关负责人向周庆智表示“非常重视,会尽快处理这件事情”。“一位副院长8月3日告诉我,学院开了会,向雷某当面询问,表示事实是确定的而且很恶劣,已经上报到学校。”周庆智说。
针对周庆智反映的其学术成果被中山大学博士生雷某抄袭一事,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中山大学相关学院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目前已有处理结果,但按相关程序,需通过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最终评定审议后,才能将处理结果对外公布,而评定审议也会很快完成。
抄袭如同盗版,侵害原作者权益
尽管雷某学术抄袭一事有了定论,但在周庆智看来问题并没有画上句号。“这还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因为雷某的论文出版成书进入了图书市场,需要相关书籍的消费者会选择他的书购买,这不仅从学术上剽窃了我的劳动成果,从知识产权范畴讲,也侵害了我的著作权。”周庆智表示。
在雷某所著的《中国县乡政府间关系研究——以J县为个案》一书中,记者看到该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在2011年11月出版,定价为25元。“我拨打了出版社电话,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对我表示,出版社也是受害者,因为并不知道雷某的论文是抄袭的,当初学校给了书稿,出版社就出版了。”对于这样的答复周庆智显然不赞同,在周庆智看来,出版社也有责任对书稿质量把关,其中就应当包含检验书稿是否存在抄袭的环节,出版社不应该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
对此,北京某出版社一位图书编辑向记者表示,“从理论上讲,出版社有责任对将要出版的书稿严格把关,尤其是学术类的出版物更应该慎之又慎,但目前很多出版社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多分杯羹忽视了一些环节,加之目前图书出版存在利用一个刊号出版丛书的现象,这更容易使书的质量良莠不齐。”在周庆智看来,“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是出版社公开道歉,并封存销毁雷某的出版物,因为抄袭同盗版一样,对原作者的权益会造成很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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