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经费保障、经费监管、收费管理、规范办学、校务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针对2011年和2012年国家出台的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管理、幼儿园收费、高中改制校清理规范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承诺和收费公示制度、信访举报反馈机制、教育行风评议机制、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机制、校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要明确治理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教辅材料、幼儿园收费行为、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严肃地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做到,乱收费发生在哪里,治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切实以扎扎实实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 八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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