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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8-27 19:10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春季和秋季,春季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招收直博生和在本校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2013年起我校将在秋季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中取消入学初试,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

  一、招生规模

  总招生规模约780人,各学科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秋季招生人数将于2012年11月6日前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中发布。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研生[2010]4号)接收本校硕士生中期考核优秀者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

  四、秋季招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6日上午8:00至12月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者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结束后的十天内,请申请者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具体方式和详细内容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

  2、提交的基本申请材料纸质件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最近三年内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还可以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报名费:200元。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教育部照顾政策的申请人(如西部对口支援、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在录取时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给予照顾,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3年1月-3月。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通过初选,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可以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

  2、复核。2013年3月-4月。由学院组织,以学科或研究方向为单位组成专家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包括专业知识考查和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申请人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3年4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由国家、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经费。导师与学校为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1500元的助研津贴,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为8000元/年,按学年交纳,共计交纳四年;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培养费。拟录取后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并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五、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

  见表1。

  表1、学院联系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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