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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4)

2012-08-28 17:32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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