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我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优先发展不仅体现在对教育地位的认识和重视上,也体现在政府公共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大幅提升上。这既是决策层“谋局”的战略,更是各级政府、各部门“谋事”的行动。
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教育部门到其他相关部门,教育优先发展已从决策和观念转变为全面落实纲要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行动,中国教育翻开了前所未有的新篇章。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不到3个月,国务院将纲要确定的任务分解为190个重点项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等11个部门牵头,49个部门参与,逐项予以落实。根据任务分工方案,相关部门既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又协调合作,戮力同心。
教育发展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还需要各个部门、各方力量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为提高基层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当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占到95.6%。在“国培计划”的引领与示范下,各地更加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据统计,2011年全国省级财政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达到9.9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3.3亿元。
为组织好10个重大项目的实施,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近3年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并将十大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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