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随着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逐步确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教师发展的法律法规,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逐步提升,全社会尊师重教风气日渐浓厚。
1.教师工资稳步增长。《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对保障教师工资水平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并规定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历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都对包括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了统筹考虑。1985年明确中小学教师加发教龄津贴,并将工资标准提高10%;1993年设立课时津贴,并大力保障教师工资按时发放;2006年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8年国务院转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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