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地事业单位招考加分“各为其政”的现象,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钟认为:“不能由行政部门的主观判断随意性制定加分政策,决策应该是法定化的。制定政策要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既要有法定授权,也要有民意的反馈。”
“公开招聘就是为了实现考试的公平公正,任何加分都是对特殊群体的照顾,也是对其他群体的一种歧视,是对其他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的一种限制。公平就业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这个原则,行政部门没有权力去限制公民的平等就业权。”李建钟告诉记者。
他进一步表示,加分应当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的批准。要有法律的授权。“随意的加分政策可能会带来监管的一些问题,或者产生利用加分政策照顾某些群体的现象,对社会风气带来负面影响。”李建钟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认为:“大学生村官很艰苦,鼓励他们到基层去创业,然后回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是合理的。但是,确定加分政策边界要清晰,政策要非常明确,在执行的过程中才能做到规范公平,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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