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中考 > 招生计划 >

中央戏剧学院(4)

2012-08-01 17:06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成都

2月25日–2月26日

2月27日–3月13日

南京

2月25日–2月26日

2月27日–3月13日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

演出制作方向

北京

2月22日–2月23日

2月25日–3月3日

表演系

表演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北京

2月24日–2月26日

2月27日–3月13日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舞台设计方向

舞台绘景方向

舞台灯光方向

舞台技术方向

北京

2月27日–2月28日

3月2日–3月10日

导演系

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北京

3月1日

3月3日-3月11日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

影视编导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

北京

3月4日–3月5日

3月6日–3月14日

长沙

2月20日–2月21日

2月22日–2月25日

西安

2月26日–2月27日

2月28日–3月3日

注:1、请考生按照各专业指定的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到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实际安排为准。

    3、报考戏剧文学系、电影电视系,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4、报考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考生在同一考点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参加考试,重复考试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各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成都: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南京: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戏剧文学系考点)

长沙: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电影电视系考点)

西安:西北大学北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电影电视系考点)

 

201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初试:  朗诵(考生自选诗歌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二试:  朗诵(考生自选小说或散文节选一篇)

        表演(即兴表演)

三试: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朗诵(主考教师指定散文或戏剧独白)

        表演(命题表演)

        口试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诗歌、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方向)

 

初试:  文学常识(笔试)

二试:  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口试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初试:  文学常识(笔试)

复试:  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口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技术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技术基础知识(平面几何、物理力学常识)

三试:  综合口试(有特长的考生可以现场展示)

 

注:报考舞台美术系的考生,初试、二试同一天分上下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确认现场通知为准。

电影电视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初试:  命题演讲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1、命题辩论  

        2、综合口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片段、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播报

二试:  笔试(文艺常识、新闻背景材料分析及命题散文写作)

三试:  朗诵(自选散文片段、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

        命题评述(焦点事件、民生新闻)

        口试

        特长展示

 

艺术管理系

导演专业(演出制作方向)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复试:  命题演讲

        口试

  

 

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我院招生办公室将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2010年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4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8〕1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院编制2010年度高职(专科)分省分专业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发放后进行,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个别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录      取

本科录取原­则: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艺术设计类(舞台技术、舞台绘景技术)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舞台化装技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之前。

 

    编导(剧本创作)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专业课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分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待遇与规定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精神,初试费(含报名费)每生100元,二(复)试费每生80元,三试费每生80元。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学费8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院内宿舍750元/年,22号学生公寓900元/年。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19000元/年;住宿费标准750元/年。

 

2、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件。复查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还清。

 

5、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

 

6、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六系

    本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  104、108路电车北兵马司站下车,13、823路汽车,118路电车锣鼓巷站下车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64040702            招生监察办  84032573

                表  演  系  64044652            导  演  系  64035488

                戏剧文学系  64042954            舞台美术系  64045987

                电影电视系  84038138            艺术管理系  64047114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64035626

                培  训  部  64041410

    学院网址:  (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9号  (邮编:100107)

    联系电话:  84933726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     


 


广告资讯:QQ:7218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