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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答记者问(2)

2013-01-01 11:36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问:《办法》关于学位论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即: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其中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问:《办法》规定了哪些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答:《办法》规定了以下5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 

  (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4)伪造数据的; 

  (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各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学科特点,对这5种作假行为进行细化。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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