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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不能“去中国化”(2)

2014-12-30 11:12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重视承传基本道德规范

  基本道德规范,是支撑一个社会发展的基本道德力量。重视基本道德规范和基本道德秩序,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传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这种“独特的价值体系”,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与灵魂,它使得中国成为中国、中国人成为中国人,可以说是当今海内外所有中国人的共同价值观。

  回顾中华民族基本道德规范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可一目了然地看到:中华民族基本道德规范体系,是一个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其中,仁、义、礼、智、信、忠、孝、诚、廉、耻等核心道德,都是从处理“修齐治平”等各种人际关系的长期实践中,总结、提炼、概括而成,故具有一以贯之的高度恒定性,成为中国人血液中流淌的文化基因、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被海外华人称为“习六条”,受到广泛的关注与认同。有学者将之总结为“仁、民、信、义、和、同”的“新六德”,希望成为21世纪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价值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学校中华美德教育实验研究”,从1994年至今,已经在9个省市的千余所学校、百余万名学生中,连续滚动研究实验了20年,选定10个德目:忠、孝、诚、信、礼、义、廉、耻、勤、宽,体现了对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

  现在的家庭教育要重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之美的价值,根据孩子人格形成的规律,小学阶段注重孝、礼、勤、诚、耻的品德习惯养成,中学阶段注重忠、信、义、宽、廉的道德理性与公民道德的培养。“十德”的修炼,必为孩子成为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进而接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坚实的基础。

  (王殿卿 作者系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教授,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家庭教育方向)课题组顾问)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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