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发明了考试,也发明了考试作弊。在大规模考试中,如何防止考试作弊是一个大问题。为确保高考考试和录取安全,2013年5月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省招委要组织教育、公安、安全、保密、宣传、监察、建设、交通、工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卫生、疾控、地震、气象、电力、环保、食品药品、武警、政府应急办等部门对高考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保障机制。省招委要在高考期间设立高考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即使组织20个政府部门一起齐抓共管来防止作弊,还无法杜绝高考中的作弊行为。而每年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的外语社会化一年多次考试,如何保证考试的安全性,将是考试主管部门应未雨绸缪重点考虑应对的主要问题。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
一家之言
外语科目不放在统一高考时进行,以及一年考多次,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社会化考试”。真正的社会化考试,应该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其一,考试不由行政部门组织。其二,考试通过市场竞争获得信任。其三,考试的功能不是选拔而是评价。
英语考试要真做到社会化,就应该由社会机构组织、考试间自由竞争,更重要的是,每次考试成绩均有效,可作为申请大学的依据。
从目前的高考改革方案看,今后英语考试很可能仍由教育部门的教育考试中心和地方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如果是这样,考试的性质并没有变,还是行政主导的考试,而非社会专业机构组织的考试。由于考试还是由行政部门主导,考试并没有竞争,考试的成绩是从多次中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总分参加集中录取,这本质不是社会化考试,而是分散的行政考试,这并不会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也不会引导学校的教学方式发生转变,中学英语教学还将围绕这一考试进行。
国家要出台《考试法》,明确政府部门和考试机构的关系、专业考试机构的资质——不是任何社会机构都可以提供考试评价服务,监管部门根据资质要求,对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审批,同时依法监督其提供合法的教育考试评价服务,严查违规的考试评价。刘海峰 蔡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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