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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制度:期待在改革中完善(2)

2013-11-21 10:49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回归“荣誉”才是改革根本

  “荣誉应该坚持,但荣誉绝不是特殊化。”有院士认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得到同行肯定和公众认可,知识分子也是如此。

  秦伯益说:“授予一个人‘院士’学术称号,不仅是对他成绩的认可,更是党和政府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的一种体现。同时,大部分院士都堪称学术道德的楷模,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引领示范的作用。因此,院士称号作为最高学术称号和一种终身荣誉,本身并没有问题,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但这种荣誉不该和利益挂钩。”秦伯益坦言,在现实生活中,这个“荣誉称号”确实出现了偏差。这也是院士常常成为舆论焦点的主要原因。我国不少省份规定,院士在组建实验室、申请科研经费等方面享受优先权;在生活补助、医疗保健等方面甚至可以享受副省级待遇等。

  “改革关键在去利益化。”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如果院士只是学术头衔、学术荣誉,不与学术利益挂钩,年龄和终身制其实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学者符合当选的条件,什么时候当选都可以,因为当选之后,他仍然和其他学者一样平等竞争进行学术研究,没有学术特权;同时,终身荣誉也没有问题,因为这就是荣誉而已。”

  让院士称号回归“荣誉”,这不仅仅是院士的事。

  很多人认为院士参加国家科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比较多,个别院士会借此占有太多科技资源。其实,院士们参加这些活动并不是问题,要在这些活动中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制度保障。事实上,科技界也一直在呼吁,减少对科技发展和科研立项中的行政干预,实施同行评议的评价机制。有院士指出:“要用制度防止学术腐败,比如在评审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等。”

  而说起院士为何被抬得这样高,院士们也是一肚子委屈:“国家对院士的‘特殊’待遇只有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在2008年10月发了一个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将两院院士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至今。”有些单位百万元年薪招聘院士、有些部门和地方在评审与评估中加入“院士权重”……这些“被附加的”的利益,就不是院士们能够控制的了,对此院士们也很无奈,“让院士称号回归学术、回归荣誉,还需要全社会以平常心看待院士”。(本报记者 齐 芳 金振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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