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起学生伤亡案事发当时学校只有一名保安
据记者调查,光山县“12·14”校园惨案已是当地一年多来的第三起校园学生伤亡事件:2011年,光山县二高一名17岁、父母外出打工的高二学生刘鹏在学校被同学捅死,身上十几处刀伤;2012年11月29日,光山县一高18岁的高三学生程前被刺死在学校门口,正对面就是光山县教体局。
“12·14”惨案的发生让“留守儿童”这个群体的安全和幸福问题再被重提。记者走访收治22名受伤小学生的光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弦城医院,只有数名学生的家长陪在身边,多数是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
11岁的邹灿受伤后,带着弟弟跑出了校园,由于父母都在陕西打工,只有奶奶和干爸陪在身边。尽管“外颅骨开裂”,躺在病床上的她还安慰奶奶,“我没事,只是有点头疼”。“学校所有的奖孩子都得过”,邹灿的干爸难过地说。
从江西匆匆赶回来的家长魏其才追悔莫及,“走时孩子还好好的,现在躺在重症病房,至今还没有见着。”
14日,犯罪嫌疑人闵应军冲入校园时,学校的工作人员说,学校“当时有一名保安”,最后闵还是冲上了三楼。但至今,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否存在失职的消息。而记者在光山县委县政府的所在地却看到,这个贫困县的办公楼,派头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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