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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2012-07-29 09:24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2011年全国各省市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汇总表

省市 填报时间 填报方式 志愿设置 投档规则

北京 本科:5月12日至17日
专科:7月28日至29日

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二志愿为平行志愿

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

本科招生学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本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学校。本科一、二、三批各设置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置一个学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三个学校。以上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五个志愿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详细>



投档规则

志愿填报系统使用说明

天津 6月24日起填报志愿【详细】  成绩公布后填志愿   投档规则

河北 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进行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对口本科批志愿的填报;

7月24日12时至7月26日8时,将进行本科三批志愿的填报;

7月30日20时至8月2日8时,将进行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及对口专科批志愿填报。
【详细】 【时间表】 平行志愿

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段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专科一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每批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三志愿为省内院校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详细>

投档规则


河北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山西
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专科)志愿;

8月3日至4日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 估分填报

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八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C三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详细>

投档规则

内蒙古 本科提前A批、专科提前批: 6月26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一批:7月12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
本科一批录取完成后本科一批B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二批:7月18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
本科二批录取完成后本科二批B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三批:7月25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
高职高专批:8月1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
高职高专批补录:9月25日至28日网上填报补录志愿。    
投档规则

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辽宁 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各科类、各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考生填写志愿、信息录入、打印、校对等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自定。     投档规则

吉林 6月23至26日,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段录取志愿。 

6月29日至7月5日,军事、公安、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国防定向生考生体格复检。  知分知线后报志愿   投档规则
举报电话

黑龙江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5日8:00时—6月21日8:00时;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7日8:00时—7月30日8:00时;  

   今年我省高考的两次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可能出现的各次征集志愿,一律通过网上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5日8:00时—6月21日8:00时,所填报的志愿是: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体育类本科批院校;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7日8:00时—7月30日8:00时,所填报的志愿是:文史、理工类本科三批和所有各批次的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一个院校志愿,其他批次均设两个院校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中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单设二个志愿在第一次填报,单独划定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录取),每个院校均设五个专业志愿(艺术类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志愿。 <详细>

招生计划
120%投档

2011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日程一览表

上海 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批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 <详细>

投档规则

志愿表设置

填报志愿问答

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相关政策的说明

录取工作
答记者问

江苏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8日至8月1日进行。
6月27日-7月2日体艺类考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
艺术类专业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详细>

投档规则

2011年考生平行院校志愿(含传统志愿)填报和确认时间安排表

2011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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