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假者是否应更重视其学术水平
傅瑾博士学位造假事件被认定后,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看人才,应更重视其能力而非学位和学历。
据报道,厦门大学在公开回应中表示,傅瑾在过去三年时间里,在厦大共指导了十位研究生;以她作为通讯作者,发表了6篇论文,其中影响因子最高是4.337;以她为主持人,获得了6项科研课题,其中包括一项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前期项目;她还获得了四项国家专利,其中三项是第一申请人,一项是第二申请人。傅瑾由此获得了不少“同情分”,有人甚至认为对她应该“不拘一格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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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教授喻海良在傅瑾事件发生后了解了下她的履历,结果发现,“她在Nature, Nature Medicine 及Nature系列子刊物上发表7篇,以第1作者在Nature发表1篇,以第2作者在Nature系列刊物上发表为4篇。个人感觉,就这个记录的话,即使是现在的研究热点领域,生命科学,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也因此,个人感觉,她的水平应该还是可以获得一个博士学位的。就这样一个情况,我就又想一个老问题,到底是能力重要还是文凭重要?”
他撰文质疑:“能够在Nature及其子刊发表7篇,难道真的不如一个博士学位?”
他的这种看法也遇到了反驳的声音,有人表示,“做假是诚信问题,这是不能容忍的,是一票否决的问题”。还有声音认为:“就事论事,我们承认她的能力配得上一个教授的职称;但是,学历造假是诚信问题,关乎职业道德。我想一个教授不光要有合格的科研能力,也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以即使学校不辞退她,她自己也应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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