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北京某地质研究机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项目规定可提取一定的劳务费,报销单据没有限制,是科研领域的“潜规则”。实际上,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甚至成为部分研究人员提高薪酬待遇的手段。
科研腐败有严格监管规定,腐败现象又屡禁不止,这表明科研管理制度出了问题。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黄文彬表示,在有关部门“严格”的行政监管之下,科研人员不是专心科研,而是把心思用到了对付监管上。
遏制科研腐败须回归学术本位
今年,在预防科研腐败方面,国家出台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监管政策,包括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等。但仅靠有关部门的监管显然远远不够。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我国行政主导的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监管体系中,掺杂诸多行政和利益因素,科研立项、监管人员收取科研回扣,并不鲜见,以行政资源为导向的科研人员考核、评价体系,让学术研究异化为争夺科研资源的游戏。
这项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行政权力会造成科研学术垄断、学术官僚化、学术造假和科研腐败。有些科研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科研资源而控制项目申报,有的甚至发生“集体造假”行为。行政干预是我国科研管理体制僵化的重要原因,问卷中希望“减少行政干预”的科研人员占到58.9%。
黄文彬认为,如果科研行政管理制度不变,行政部门、学校、科研机构和学者结成利益共同体,相比治理官场腐败更困难。我们应该借鉴德国和美国等国家学术民主的经验,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比如建立教授委员会、实行教授治学等,还要强化学术主体与学术本身的建设、挖掘科研工作者对科研本身的追求,破除行政本位,回归学术本位,从根源上遏制腐败。(记者 袁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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