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目前少儿艺教协会的网站中国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网已经关闭,但记者在该网站的网页快照上看到,该组织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仍挂出该机构举办的9届《春之声》少儿文艺晚会和8届《夏之梦》艺术会演视频,以及活动介绍、邀请函。此外,该网站还挂有2014《春之声》境外活动介绍、韩国行程等资料。
洪雨称,他从未自称是央视工作人员,少儿艺教协会是在香港注册,举办《春之声》少儿文艺晚会、《夏之梦》艺术会演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挣钱。(见习记者 刘盾)
【律师观点】
少儿艺教协会若违法家长可索赔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少儿艺教协会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情节严重的话,涉嫌诈骗罪。
少儿艺教协会的欺骗行为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培训机构、学员及家长都看重在央视等国内知名媒体展示才艺的机会;二是目前电视台等邀请培训机构参加演出的手续较简单,有时就通过电话、邀请函等方式进行,而少儿艺教协会的邀请方式欺骗性较强;三是部分个人或组织利用其影响力为少儿艺教协会摇旗呐喊。
培训机构、家长今后在选择合作机构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并通过多种渠道查证合作机构的合法性,若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必要时可到法院起诉,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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