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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4)

2013-01-06 11:08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考试日程安排”栏目中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1、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考生自备仅存有本场考试曲目的钢琴伴奏CD一张,也可清唱,不另配(带)伴奏人员;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2)钢琴演奏:自然大调、和声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乐曲1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3)朗诵短文(诗)1篇(首);

  (4)加试:舞蹈或其它一种乐器演奏(钢琴除外),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加试成绩х3%”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

  (5)视唱、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声乐41%+钢琴41%+朗诵3%+视唱3%+听写6%+乐理6%+加试计分。

  结构总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结构成绩70%。

  2、音乐学理论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1)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2)音乐文论写作:听音乐写作文1篇,音乐议论文1篇;

  (3)面试:器乐演奏1首(乐器不限),演唱1首(体裁风格不限),回答问题(内容限于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

  (4)听写、乐理。(C类)

  专业结构成绩分值比例(百分制):中外音乐基础知识30%+音乐文论写作30%+器乐演奏10%+演唱10%+回答问题10%+听写6%+乐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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