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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4)

2012-11-27 12:17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6)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300分(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自选歌曲两首;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7)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③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8)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音乐表演类专业

  (9)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0)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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