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换了10多个“马甲”——“最牛山寨警校’疯狂敛财
入学不用考试,毕业后只要给钱就拿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学位;安排工作明码标价:特警18万元,司法警察四五万元……这是一所号称与多所高校合作办学的司法学校,7年的时间内更名10余次,让33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慕名前来“求学”。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件揭开了这所“山寨警校”的真容,“名誉校长”王鹏瑞也因诈骗敛财近200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学校改名10多次换汤不换药
2000年8月,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审批,王鹏瑞在桃城区司法局办公楼内开办了一所司法学校,名为衡水市北方司法学校。按照审批内容,该学校只能进行技能培训,颁发结业证书。
2005年3月,王鹏瑞在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租用了一块1000多亩的土地用于盖校舍,并将学校迁到这里。“到北京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借地理优势,提高学校名气,吸引更多学生。”王鹏瑞说。
为了广招生源,2003年7月至2010年,王鹏瑞先后将学校冠名北京京桥大学司法学院、黄埔大学司法学院、北京东方大学司法学院、自修大学司法学院、北京中警特卫安全防范技术培训中心、北方司法学院、中国国际科技法律人才学院、中国科技司法学院等,学校更名达10多次。根据办案人员核实,这些学校均未经北京市教委审批。
王鹏瑞惯用的手段是与其他学校校名“套近乎”。事实上,北京黄埔大学从未与王鹏瑞签订过任何合作办学协议,而北京东方大学虽然与王鹏瑞签订过合作办学协议,但协议解除后,王鹏瑞继续借用该校名义招揽生源。
入学、办毕业证全靠钱来换
办案人员介绍,王鹏瑞成立的这些学校主要有三种招生方式:一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做广告;二是派工作人员到北京及周边地区散发宣传单;三是通过朋友介绍。
根据招生的具体情况,王鹏瑞确定了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七年制的学制。一般各年级一起上课,学校只有一门法学专业,学校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学校收费分一次性收取和分学年收取,一次性收取4年每人4.85万元;按年收取的第一年收费1.85万元,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收取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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