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覆盖人群广,教育形式多样,牵涉的机构多。因此,推进继续教育迫切需要加强统筹协调的机构建设、法律法规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具有统筹协调职能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统一制定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质量标准等。二是研究制定推进终身学习的法律法规。加快出台终身学习法,从法律上理顺政府、行业、企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及学习者等责权关系。三是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和激励机制,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成果作为其职业资格证书更新、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从业人员“带薪教育假”制度,解决从业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矛盾。四是推动各级政府、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政府投入、公共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资源应优先向弱势群体倾斜,并探索面向他们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券”制度。五是建立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充分发挥学习成果认证对促进终身学习的积极作用。(作者分别为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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