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金刚烷胺俗名叫“病毒灵”,属人用抗病毒药。这一新闻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一度引起不小的风波。
据报道,2005年农业部第560号公告已提出,金刚烷胺类等人用抗病毒药移植兽用,缺乏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实验数据,用于动物病毒性疫病不但给动物疫病控制带来不良后果,且影响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实施,因此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
作为处方药的病毒灵为何能进入养殖业,这个问题在当年已被媒体追问多次。如今,病毒灵流向的是4家幼儿园,其中,西安两家幼儿园前后10批次、5万片的病毒灵厂家为山西省的多家制药公司。
从处方药的生产、流通到销售,究竟是哪个环节容易出现失守?
3月20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以普通企业给员工购药的名义,致电其中的一家制药公司——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我厂只对有销售证明的医药公司出售药品”。
该公司驻京工作人员同样告诉记者这一点。记者追问与其合作的医药公司,该工作人员说了一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记者以同样的理由致电九州通医药公司,对方称:“我们的客户都是长期、稳定购买的,如果您只是一次买这一种药的话,那可能不能卖了。”随后,他推荐记者自行去药店购买。
大量处方药可以随便在药店买到?不需要出具医院方面的证明?记者对此提出疑问。该工作人员随后推荐记者联系一家名为“好药师”的药店,称该店可免去医院方面的手续。
“好药师”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药店为九州通公司的直营药店。
记者联系了“好药师”药店北京朝阳区某分店,称要一次性购买100瓶以上的“甲硝唑片”。对方称,该药分两种,一种功效较为普遍,可以一次大量取货;而另一种名为“人工硫磺甲硝唑片”的药专治牙病,大批量取货可能有难度。
事实上,无论第一或第二种,都属于处方药。当记者就“处方药”的说法与对方再次核实,对方仍坚称:可以卖且无需任何医院方面的材料。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张永鹤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不少药房内设有“大夫”,若“大夫”具有开具处方药资格,则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是可行的。但他同时表示,大量拿药本身是违反规定的,目前我国有明确规定开药的天数。
张永鹤认为,目前我国关于药品管理的法律不断在修改,但一直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药企业和药房一定要管理好药品,政府也应下大力气健全审核机制。
3月20日下午,当记者问及相关药品销售企业是否被调查时,西安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通过法律程序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调查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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