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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4)

2014-06-16 19:12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英语、日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175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8000元/学年;会计学、财务管理 18500元/学年;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服装设计与工程、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20000元/学年。

  住宿费:13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3.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4.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何建平

  监督电话:020-87979603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894357779@qq.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2623

  传真:020-87975122

  电子邮箱:494008868@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

  招生网址:http://www.scauzhujiang.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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