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1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珠江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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