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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4-30 11:19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珠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按照独立学院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毕业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珠江学院是以管理学和经济学为主,兼有理、工、文、艺术学科的独立学院。现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保险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联网工程、英语、日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传播学26个本科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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