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校考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素描;色彩。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http://zsb.hunnu.edu.cn)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湖南师范大学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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