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2013-01-07 15:15
来源:【考文考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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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A和B两类,请考生正确选择自己选报的专业类别报名。
A类
A类考试的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其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1.报考方式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冀招委普[2012]30号文件要求,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河北考生,只有在石家庄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并且石家庄考点只允许河北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考试。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粤招办普[2012]82号文件要求,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广东考生,只能在深圳考点参加考试,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认可,并且深圳考点只允许广东省考生参加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在该考点考试。报考A类专业考试的非河北省和非广东省考生,可以在表2中所列的考试地点中任选一个考点,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报名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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