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招生考核工作。
2.由专家评审组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月18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须自行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3年1月18日至23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能力测试+学科基础测试”;能力测试为所有学科专业类别的基本测试;“学科基础测试”包括数学、化学和语文三门考试科目;材料化工类和理学类测试科目为数学或化学;机械信息类测试科目为数学;经管文法类测试科目为语文;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类别确定其“学科基础测试”的考试科目。笔试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确定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只能选择并参加上述一所学校的笔试和面试。面试和笔试命题不以任何考试大纲做参考依据。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六、资格认定
我校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面试成绩和考生学科获奖等情况,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须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该入选考生名单同时报送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保送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监督机制:
北京化工大学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学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九、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3年1月18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至23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到我校报到,2月23日参加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保送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3年3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
咨询邮箱:
纪委监察邮箱: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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