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类
-考点
沈阳音乐学院
-考试时间
2013年1月11日至13日
-考试形式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基础课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①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4)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
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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