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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重大调整(2)

2012-12-03 10:24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竞赛类

  奥赛省一等奖不再加分

  从2011年起,国家就开始发布文件约束加分,过去奥赛一等奖可保送的政策变为“不可保送”。此次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奥赛省一等奖也不能加分。这一变化,无不说明了给“奥数热”降温。

  对于奥赛、科技竞赛中的加分变动,主要有两种。

  一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加5分。取消了省级一等奖的加分。

  二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由过去的20分加分减少到10分。

  在所有加分中,对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奉献类

  见义勇为者子女优先录取

  与往年相比,关于对军人、驻边人员及航天和涉核人员子女的加分与分值没有变化。但从2014年起,见义勇为者子女将与“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道,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新政策保留了见义勇为学生的加分内容。

  优生类

  优干三好生不再加分

  过去的照顾政策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2014年开始,取消了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只保留了对优秀学生的加分,同时降低了分值。新规中这样写道:“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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