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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随地分享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的新鲜事儿

2012-09-07 08:42 来源:【考文考理网 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重庆市渝北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续)】渝北区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定额补助,每人每年发给600元扶助金,直至身故。渝北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家庭增发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发扶助金20元。详情咨询龙山街道计生办67916207、676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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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31日 11:50 来自新浪微博

【重庆市渝北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渝北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区、街道分别一次性奖励300元/人和100元/人;渝北区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各500元(丧偶的补助健在方1000元);渝北区独生子女丧偶家庭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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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31日 11:49 来自新浪微博

【重庆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重庆市独生子女四级以下伤残家庭定额补助。标准:2760元/人/年; 重庆市农村独生女升市内院校加分。加分分值: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5分)视为达线。详情咨询龙山街道计生办67916207、676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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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31日 11:49 来自新浪微博

【国家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户籍;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或单身年满49周岁;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1个子女(含合法收养),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扶助标准:现无子女3120元/人/年;现有1个子女三级以上残疾27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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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31日 11:49 来自新浪微博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本人或配偶曾生育,现存活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标准:现存活1个女孩1560元/人/年;独生子、双女户10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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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31日 11:4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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