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属高校的“钱袋子”,今后将交由专业人士打理。最近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明确总会计师将“参加学校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另一方面,高校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也将“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总会计师拥有大额资金流动联签权。”
市属公办高校设总会计师,对沪上高校而言,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全新举措。但在上海“迈步”之前,一些教育部的直属高校,已于前些年开始试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如今看来,真是有实质性进展了。”不少高教界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的推进,将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一步”。
推进总会计师进高校制度一度有阻力
去年3月,教育部的一纸公告曾在高教圈引发广泛关注: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全国公开选拔总会计师。
去年9月9日,新一批总会计师“走马上任”,沪上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就在10所试点高校之列,目前出任上外总会计师的,是复旦大学财务处原处长、高级会计师林学雷。公开资料表明,高校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人员”,副厅级。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实是教育部第二次公开选拔,此前在2011年4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曾联合发布《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明确总会计师要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2011年12月,第一次公开选拔启动,参加首批试点的包括东南大学、山东大学等6所高校。
但在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制度,这一政策却可追根溯源到30多年前。
早在1979年,教育部就颁发过《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实施细则》,此后,类似的红头文件有20多份。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沪上一所211高校的中层干部告诉记者,很多高校领导班子在分工时,通常由一名副校长分管财务。但在前期选拔时,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人选是否一定要有财务相关背景,这一点在过去是不太被强调的。
“如果过于强调专业背景,那么胜任这个副校长岗位的人选客观上就排除了其他专业人士上任的可能。”所以在一些偏文科以及艺术类院校,设立总会计师迟迟难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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