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复旦高才生毒杀室友引发的反思
“对这个判决,我有点意外,我之前个人预测的是死缓。”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月18日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林森浩投毒死亡,年仅28岁。
检方认为,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怎么看待“复旦投毒案”?本案给我们哪些启示?大学生宿舍关系如何处理?如何防止宿舍摩擦导致恶性犯罪事件发生?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毒性思维”引发的冲动
法庭上,说及投毒缘起,林森浩供述,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他说,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且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很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
“‘复旦投毒案’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大学宿舍投毒案。”姚建龙说,“尽管林森浩已经成年,但因琐事纠纷而毒杀同窗室友,这样的杀人动机令人费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林森浩的不成熟。”姚建龙解释说,林森浩一直在学校学习,还没有跨出校门进入社会,社会经验与社会交往技能欠缺,社会化尚未完成。林森浩因成绩优异保送复旦大学读研究生,其成长可谓一帆风顺,这样的学生往往具有青少年叛逆期延后或隐匿的特点,通常缺乏挫折体验,心理发育往往也不成熟。从这个角度看,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青少年犯罪范畴。
提及“复旦投毒案”,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许燕想到了一个词“毒性思维”。“就是对自己认为不好的事情反复咀嚼。刹不住车,越想越坏。有些芝麻大的事情就被放大成西瓜大,最后根深蒂固。”许燕认为,毒性思维如果无法调整,对一些看似很小的事情,在内心会放大处理,一旦爆发,容易使人的行为失控、冲动,做事情就不考虑后果。
“有些人自身性格有不足,比如性格过于内向,有时候封闭,易记仇,思维固着、冲动,有可能会在某一时刻做出过激反应。”许燕说,“依间接判断,林森浩应该很清楚投毒产生的后果,但当时在‘毒性思维’的驱使下,有可能产生冲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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