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设计员魏玉芳证实,王志伟提供了照片、文字并告诉魏玉芳如何排版。她说,宣传画册上,右侧有天安门的照片或中国人民银行的照片,底部有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定点培养院校及一些银行的名称。
魏玉芳说,王志伟还提供给她一张某中央领导人题词的照片,让其把题词去掉,改为“国际金融学院”字样,并加上“某同志为我院题写校名”的注释。
教育部: 未批准设置金融学院
教育部办公厅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涉案学校未经教育部审批设立。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也证明,部队没有委托“金融学院”招收委培国防定向生,公安机关起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参谋部”印章均属伪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卫处向公安机关证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未曾委托金融学院定向培养金融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金融学院没有任何关系。
受审坚称
学校经合法授权成立
法庭上,王志伟辩称,其是在现代管理大学、北京明园大学、北京自修大学的合法授权及聘任下成立了北京国际金融学院,其行为不属于非法办学。
承诺学生毕业后会被分配到金融系统、部队就业等系学校个别人的行为,其不负责招生,不应担责。且被害学生尚未毕业,指控的诈骗结果尚未发生。
王志伟的辩护律师称,王志伟主观上确实想要办学,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冒名招生 俩大学终止与其合作
案件查办期间,原现代管理大学校长邹海作证称,2006年5月,王志伟找到他提出联合办学。
邹海同意合作,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招生简章统一管理,新生要到现代管理大学注册,教材、文件按教委的规定,统一使用,财务也由现代管理大学负责。
然而,王志伟并没按协议办事,邹海还发现其用现代管理大学的印章、财务发票和收据等自行招生,遂于2007年8月终止了合作。
“现代管理大学的公章就只有一枚,没有备用章,也没有出租或转接给他人。”该校办公室副主任李娜证实。
北京明园大学董事长王其红也证实,2007年8月10日与王志伟的北京万国银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约定由北京明园大学统一招生、收学费,王志伟负责办学。
但后来同样因为王其红发现王志伟虚假宣传招生,给学生开假发票,且王志伟的公司早已注销,遂于2008年6月与王志伟解除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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