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一位官员透露,教育部还通过加强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教育机构四支干部队伍的统筹交流,推进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
教育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8月,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达到144人,其中,直属高校之间交流51人。
4、公开选拔仅限于专业型高校
高校校长遴选制度也一直在改进,公开选拔是方向之一。
“其实公选校长,而不是从本校内部选择任命,本身就是为了扩大校长的交流任职”,教育系统一位官员介绍。
从2002年起,教育部就开始在一些高校实行副校长职务公开选拔。此后,教育部党组不断加大直属高校正职交流使用力度。
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政校分离”,行政任命校长,被视为高校行政化的主要症结。同年,辽宁省曾向全国公开选拔辽宁师范大学等5所省属本科高校校长。
去年,教育行政部门开始在校长任用制度上寻求“破冰”,开展直属高校校长公开选拔改革试点,由“任命制”向“选拔制”转变,分两批在全国公开选拔东北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校长等5所高校校长。
交流在此过程中得到更为明显的体现。教育部两批面向海内外公选的5所直属高校校长中,3人都来自于其他高校副校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高层官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中国公开选拔校长仍不具备经验,还需要通过多次“实验”,并选择不同类型的学校尝试。此前两次试点的高校均为专业型高校,比如师范大学、财经学校和医科大学等,学科结构较为单一,校长的选拔也相对简单。而类似于浙江大学的综合类大学,则需一定的经验后才能尝试。
南都记者葛倩 实习生 林鹭茜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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