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律人士认为,我们已经有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谓的师德“一票否决”,明显与法律和制度设置重复,有点没有必要。像教师性侵幼女这样的行为,已经明显是违法犯罪,又何谈师德?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仅靠师德“一票否决”显然是起不到大作用的。因此,与其花大力气去重新设置师德“红线”,倒不如认真落实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师性侵案件的频发,也让人们反思教师准入的门槛问题。教育是关系到国家强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而教育的主体是教师。教师职业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决定了它应当具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但现在的现实情况是:由于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很快,学校规模不断扩展,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师资匮乏问题,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师资匮乏问题更为突出,一些在教学水平和职业操守上存在问题的人也被放进了教师队伍。如前述大康小学的体育教师廖某,就曾因有猥亵学生的行为离开过教师队伍两三年,后来不知为何又重新当上了教师。
此外,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实行“一票否决权”,也让很多学校在处理涉及猥亵学生的教师时,总有一种“家丑怕外扬”的心理,总是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遮就遮。大多地方教育部门、学校采取的做法是对当事人进行内部处理,而回避用法律去解决问题。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教师实施犯罪时的侥幸心理。
防止校园性侵,家长也要行动
据了解,儿童性侵害易发生的年龄是8至12岁,但其实从5岁开始,性侵害的危险就开始逐步增加。因此,性保护教育应从幼儿开始。专家指出,防止校园性侵,家长也有责任,解决该问题要从家庭开始。在家庭教育中,不应避讳与孩子谈到“性”的问题,对于性侵的防范教育,越早开始越好。
校园性侵案件的频发,暴露出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长期以来对学生进行人格教育、心理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的严重缺失。我们的教育都在告诉孩子不要做什么,而很少告诉孩子自己可以做什么,也很少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行为,以至于孩子受伤害后,或害怕或害羞而不敢及时告诉家长和学校。
比如,要教导儿童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要让儿童知道身体某些部位是属于个人隐私,别人不可随意触碰的;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教育儿童勇敢说“不”。让儿童知道不正当的触摸可能来自陌生人,也可能来自熟人,应避免独自在无人的场所逗留。
父母要让孩子知道,对他带来性侵犯的可以是任何人。广东省妇联去年进行的调查显示,六成以上儿童性侵案件的作案者并非陌生人,而是孩子最熟悉、最信任、最尊重、最亲近和最依赖的人,包括自己的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如果没有父母的教导,孩子对这些人完全没有防范意识,不会想到他们所爱的人和尊重的人会对自己实施性侵害。
一些专家还指出,父母还应该让孩子学会辨别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好的,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不好的。(记者 易运文)
首页 上一页 1 2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www.kaowenkaoli.com"、"考文考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考文考理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