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封存:不让一时过失成一生阴影
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这些年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尚秀云一直在为建立未成年人前科限制公开制度而到处奔走呼吁。无论是内部的研讨会,还是参加全国“两会”,她都提出为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的建议。
“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尚不成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这就决定了未成年犯罪具有较大的矫正可能性。”从事未成年犯罪审判达26年之久的尚秀云表示,“有必要建立相关法律制度,为未成年犯撕掉犯罪的标签,让那些悔过自新的孩子,不因曾受到刑事处罚而影响未来的发展。”
如今,尚秀云的这个愿望终于变成现实。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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