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工科类5500元/年,外语类 5500元/年,体育类5500元/年,烹饪工艺与营养5500元/年,教育、文史、财经、管理类4500元/年。住宿费标准:1300元/年/人(水电费除外)。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奖一次,受奖面为全校学生总人数的20%,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
2.特困生助学金。对特别困难学生,视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学费500—1000元。
3.学院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4.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的支持,设立多项企业奖学金。
5.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玉娟
监督电话:0762-3800668
传真:0762-3800668
电子邮箱:oy1006@souhu.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2-3800003、3800006
传真:0762-3800006
电子邮箱:hz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ycollege.net
招生网址:http://zsb.w2.hycollege.net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1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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