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14-04-30 11:21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在入学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设立:


广告资讯:QQ:7218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