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艺术教育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经教育部批准,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符合我校要求的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4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有普通文科和理科招生计划;其它省份因只有理科招生计划不招收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说明:①1至4类专业不可兼报,第5类专业可同时兼报1至4类专业之一;
②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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