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录取工作。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
3.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其违纪行为通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并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mail:
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
雁塔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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